李万甫:减税降费政策集中在科技创新,只会加强不会削弱

2018年11月13日 22:11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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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 李万甫

 “一直以来,包括下一步的减税降费力度的很重要的方面,还是集中在科技。近几年税收优惠,特别是企业税收优惠,都是集中在有关科技创新领域的优惠政策,下一步在这方面只会加强,不会削弱。 ”11月13日,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在“《财经》年会2019:预测与战略”上如此表示。

李万甫认为,个人有关创新的优惠政策,和企业创新投资发展相比,制度体系还不是那么健全。在企业所得税先行的鼓励创新优惠政策,相对来说体系比较完善,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,进一步深入推进。

李万甫指出,有两方面需要特别关注:

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激励力度,还是要进一步加大,同时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,应该加大我们国家对自主创新产品或者专利成果的激励力度。

二是个税的问题需要未来在一系列政策当中进一步补充和充实。个税政策对个人成果的转化、对个人创新成果动力的扶持,包括增值税其他的优惠政策,形成一个比较健全全方位的政策体系。

李万甫最后再次强调,科技的导向是更为重要的,给多大的优惠政策,对我们国家长远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。同时,下一步关注的重点还是进一步加大健全现有企业、个人创新的税收政策。

以下为发言实录:

李万甫:刚才听了李教授对有关个人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报告,角度还是非常新的。可以说,个人有关创新的优惠政策,制度体系还不是那么健全,和企业创新投资发展相比。但通过这样一个梳理,对未来完善有关个人的投资激励、个人的技术、创新驱动的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,会起到很好的作用,而且很多的政策建议,还是具有好的可行性的,因为整个报告的角度是非常好的,也是我看到的比较系统的研究个人创新驱动的一个比较全面的报告。

今天我一直在会场,听到了很多发言,很大程度上几乎都谈到了减税降费的话题,减税降费是一个重要的举措。下一步如何落实这些政策,在哪些方面做出更大的扶持力度,我可以说一句,一直以来,包括下一步的减税降费力度的很重要的方面,还是集中在科技。近几年税收优惠,特别是企业税收优惠,都是集中在有关科技创新领域的优惠政策,下一步在这方面只会加强,不会削弱。

科技是社会进步的第一动力。我们要推进高质量的经济发展,要促进推动新动能的转换,要实现传统产业向现代新兴产业的转移,这些都是靠技术,没有技术就没有社会的进步。我们改革开放40年来的发展,积攒起来的家底,其中很厚重的一块是技术。在国家的扶持政策上,在大力大规模推进减税政策的选择上,科技依然是一个重要的倾向。在企业所得税先行的鼓励创新的优惠政策,相对来说体系比较完善,下一步要进一步健全,进一步深入推进。有两方面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:一是科技成果转化的税收激励力度,还是要进一步加大,同时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。应该加大我们国家对自主创新产品或者专利成果的激励力度,这个东西就是中国的,是我原创的,这个东西对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,我们现在要谈精准施税,精准减税,减税要减在刀刃上,通过激励进一步推动促进它的成长,这是政策最需要鼓励或加强的。

今天的报告,个税的问题需要未来在一系列政策当中进一步补充和充实的。同时,个税对个人成果的转化、对个人创新成果动力的扶持,包括增值税其他的优惠政策,形成一个比较健全全方位的政策体系,这样体现出我们对发展动能转换的强有力的支持。除了这次大规模的减税降费,一个是普惠性的税收政策,但还有很明显的一点,科技的导向是更为重要的,在这里面给多大的优惠政策,对我们国家长远的发展是很有必要的。我感觉,下一步关注的重点还是进一步加大健全现有企业、个人创新的税收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