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政部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

来源 | 财联社   

2024年04月25日 17:12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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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5日消息,财政部发布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。

村民委员会、村民小组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要求,将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转移、变更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,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。本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。